欧盟委员会卫生及消费者保护总司食品安全部于2005年3月30日发布了欧委会第SANCO/709/2003号决定草案:关于辣椒、辣椒产品、咖哩粉、姜黄、棕榈油的紧急措施,要求各成员国对进口用于人类消费的上述产品实施检验。
草案指出:进口货物必须由随附的分析报告证明该产品内不含苏丹红染料(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即猩红)方可进口;各成员国主管当局应保证每批辣椒、辣椒产品、姜黄及棕榈油货物都经过分析检验,如果缺少分析报告,进口商应将产品提交检验,以证明其不含有苏丹红;没有有效的分析报告,产品将在官方监管下被扣留15个工作日。据悉,欧盟早在2004年初就发布了有关辣椒及辣椒产品的紧急措施通报。各成员国通过“食品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得知在红辣椒、辣椒产品、姜黄、棕榈油内发现了苏丹红染料,并被证实其严重威胁人体健康,为此,各成员国已开始对辣椒及辣椒产品实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