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会员于9月底表示,接纳欧洲议会对邻苯二甲酸盐限制指令的修订。欧盟将于10月通过该指令。部分成员国推行自己的邻苯二甲酸盐法规已有数年,欧盟委会员的指令则由1999年起执行。新指令可发挥协调作用,使各国关于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的邻苯二甲酸盐含量及其销售法规变得一致。
欧盟委会员表示,此举能为玩具生产商带来便利,亦可为消费者带来更大保障,尤是对幼儿。欧盟委会员通过修订,把DINP、DIDP及DNOP这3种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扩展至所有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在之前的草案中,有关限制只涵盖3岁以下幼儿的玩具及用品)。
新指令将在全欧盟范围实施,措施包括:
――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3类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及BBP),浓度不得超过0.1%;
――儿童可以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不论产品是否有此用途,不论儿童年龄)所含的3类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浓度不得超过0.1%。
欧盟不再坚持在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产品加上警告标签。
欧盟委会员表示,此举能为玩具生产商带来便利,亦可为消费者带来更大保障,尤是对幼儿。欧盟委会员通过修订,把DINP、DIDP及DNOP这3种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扩展至所有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在之前的草案中,有关限制只涵盖3岁以下幼儿的玩具及用品)。
新指令将在全欧盟范围实施,措施包括:
――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3类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及BBP),浓度不得超过0.1%;
――儿童可以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用品(不论产品是否有此用途,不论儿童年龄)所含的3类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浓度不得超过0.1%。
欧盟不再坚持在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产品加上警告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