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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标明国家出处的食品标签法律再次遭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12-21    来源:糖酒快讯 日期:2005-12    浏览次数:153    评论:0
美国议会遭到拒绝的法律再一次升温。一些法律制定者相信,消费者有权利知道有关他们食用的任何美国生产的牛肉产品,而且他们试图重新制定法律,包括2002年的农业法案,但是从未被执行。
支持国家来源标签的倡导者说,将促进消费者的信心,为美国牛肉创造更多的需求,从而提高农民收入。
反对者相信,此项法律将花费更多的成本,而且收益比较少。他们相信,大多数消费者不愿意支付计划所需要的成本,这将由加工商通过。反对者认为,对于包装食品加工厂和农民是难以承受的。
在此项法律规定下,所有切割的牛肉包括小牛肉,羊肉和猪肉、绞细牛肉、饲养和野生渔产品和贝类产品以及容易腐烂的农产品,例如水果和蔬菜、花生。零售商必须给这些产品贴上国家出处的标签。
食品服务机构以及肉类产品加工商可以不遵守此法律,仅仅出售价值达23万美金以上产品的零售商必须遵守此法律。
此法律原定于2004年9月份开始实施,但是由于缺乏适当的资金纂写此法律,因此议会将此日期推迟了两次。此法律的贯彻得到食品行业的支持。目前为止,此法律将于2008年开始生效。

来源:糖酒快讯
 
关键词: 标签,食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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