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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出台家禽进口新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02    浏览次数:423    评论:0
    欧盟委员会和巴西就一项新的欧盟家禽肉类进口规定达成一致意见。这些肉类包括:盐渍家禽肉,火鸡肉配制品和蒸煮鸡肉。

    欧盟农业和农村发展委员会委员MariannFischerBoel表示,对谈判结果表示满意,能够确保利益的维护,同时,也成功地完成了对家禽肉进口税率的必要改动。

    盐渍家禽肉类的当前约束税率为15.4%,没有数量限制,新规定中进口数量最高可达264245吨,税率不变。超出该配额部分的税率为1.3000欧元/吨。巴西的配额为170807吨。火鸡鸡肉配制品的当前税率为8.5%,无数量限制,修改后的最高数量为103896吨,税率不变。超出部分税率为1.024欧元/吨,巴西的配额为92300吨。第三种产品蒸煮鸡肉的当前税率为10.9%,修改后的最高限制为230453吨,税率不变。超出部分税率为1.024欧元/吨,巴西的配额为73000吨。
 
关键词: 进口,家禽,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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