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外资讯 » 美国 » 正文

美国茶叶进口有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2-06    来源:中国茶城网    浏览次数:104    评论:0

 

据了解,美国现执行的农残标准还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目前,美国尚未设置新的农残检测标准,美国对中国原产地出口茶叶要求主要是卫生标准:茶叶中非茶类夹杂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和微生物等项目的检测,有的客户要求我出口商提供我有关茶叶农残检测部门对农残检测标准,并要求我出口商按欧盟农残标准进行检测。
  
另外,根据布什总统2002年6月12日签署的“反生物恐怖主义法”规定,美国食品与药品行政局(FDA)针对国际或意外事件造成的污染和其他与食品相关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造成的威胁,应采取行动以维护美国食品供应安全的新权力。作为执行反生物恐怖主义法的一部分,FDA已宣布了2条法规:
  
(一)要求美国国内和外国从事生产、加工、包装或仓储供美国人群和动物消费食品的机构、设施须于2003年12月12日前向FDA登记注册。登记方式可以通过电子方式、互联网或通过普通邮件以书面方式登记。登记不发生费用问题。
  
(二)食品在出口到美国之前应先向FDA通报。这是为了让FDA能预先了解进口食品的发运信息,以便FDA对进口的食品进行更有效地检查,并有助于确保进口的食品在进入美国国内商业市场之前是安全的。根据该规定,在进口食品运抵美国边境、通过或进入港口之日(公历)的前一天中午必须向FDA通报。拟议中的规定将要求通过FDA以每周7天,每天24小时运转的英特网络提交通报。
  
按照此规定,茶叶商品及出口企业均在管理范围之内。需登记的企业和了解该法规具体规定、商品范围及登记办法的详细内容,可登陆:http://www.agriffchina.com/self/fda/index.htm《美国FDA进口食品管理注册指南》。

 
关键词: 进口,茶叶,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0702/06/47399.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