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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植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4    来源:质检总局标法中心    浏览次数:937    评论:0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日本于2007年1月11日发出通报,告知日本农林渔业部修订了植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主要内容有:在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中新增加了19种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对需要在出口国种植地进行检验的植物种类、地区和相关检疫性有害生物作出修改,分别列出了6种有害生物及来自的地区和寄主植物;对目前禁止进口的植物、地区和检疫性有害生物作出修改,分别列出了8种有害生物及来自的地区和寄主植物,其中柑橘黄龙病亚洲株系涉及我国(不包括香港)。
  
    该通报批准生效日期未定,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通报日后60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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