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5日,欧盟委员会按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生物农药产品上市指令98/8/EC 第16条第2款提到的10年工作计划,制定了某些待查物质不包括在指令98/8/EC 附录I、IA 或IB中的欧盟委员会决议草案。
该草案涉及企业最初打算提交其危险及功效评估报告的活性物质清单—在此基础上这些活性物质被允许保留在生物农药市场上。然而,提交报告的最后截止期限到来时,报告没有被提交。因此,这些物质没有按照生物农药指令98/8/EC第16条第2款制定的10年审查计划审查,现决定12个月的逐步退出期之后从生物农药市场撤销这些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