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3日,美国环保署(EPA)宣布考虑对现行的植物源杀虫剂生产法规进行修订。
美国环保署(EPA)正在考虑修订根据《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和灭鼠剂法案》(FIFRA)公布的现行的杀虫剂企业和生产法规,以及其它有关植物源杀虫剂(PIPs)生产商的FIFRA相关法规。植物源杀虫剂是打算生产并用于活的植物的杀虫物质,或其产物,并且是生产此类杀虫物质必需的基因材料,而且同样还包括任何一种植物中所包含的惰性成分,或其产物。已知这些特性,植物源杀虫剂或许不能以公布现行的关于其它类型杀虫剂的企业和生产法规时所预期的方式生产。在该法规制定提案预告(ANPRM)中,该机构提供了一份环保署正在考虑修订的适合于植物源杀虫剂的综合管理规定列表,并且就该列表的完整性,以及对这些法规可能修订的范围征求评议意见。
该提案批准和生效日期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