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1日,美国宣布制定紧急免除丙环唑限量的最终法规。
本法规对桃和油桃内/表丙环唑(Propiconazole)及其含半二氯苯甲酸[dichlorobenzoic acid moiety (DCBA)]代谢物(按亲本混合物计)的混合残留规定了有时限的限量。这是为回应EPA按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FIFRA)第18节对桃与油桃授权使用杀虫剂作为收获后处理的规定,批准紧急免除限量。本法规对此类食品内的残留规定了2.0ppm的最大的残留限量。两种产品的原定限量为1 ppm。
相关文件:联邦纪事: 2007年4月25日(第72册,第79号) 法规和规定页20436-20439];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April/Day-25/p7678.htm。
该法规已于2007年4月24日生效,并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有关异议和听证要求务必于 2007年6月25日或之前提交,提交时,请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