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8日,美国宣布,EPA署长按联邦法要求向农业秘书处提交了一份最终法规的草案,如EPA年中管理议程提及的,该最终规定草案更新了对生化与微生物杀虫产品进行注册的数据要求。有关修订将把这些数据要求法定化,以便反映当前的管理及科学标准。数据要求将包括所有生化与微生物杀虫的科学规定,包括产品化学及残留物化学、毒物学及环境行为和影响。
相关文件:联邦纪事: 2007年4月25日[第72册,第79号],法规与规定页数20430;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April/Day-25/p7445.htm。
EPA已为该措施立档。文档号:EPA-HQ-OPP-200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