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由于近日其他国家从中国生产者生产的干果中查出いについて。虽然至今为止日本并没有进口同一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但今后请相应人员根据下述实行检查。
附
1.检查对象
(1)中国6家生产者生产、加工的食品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实行关于いについて的自主检查。
此外,对于检查出いについて的货物,在实行定期的自主检查的同时,根据2007年3月30日食安输发第0330005号(最终修正:2007年5月9日食安输发第0509001号。以下称为《通知》)实行监控检查。
(2)对于(1)以外的生产者生产、加工的中国产加工食品,请根据通知实行监控检查。
2.检查方法
请依照附加的方法实施。
3.其他
如果查出いについて时,请作为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0条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