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输美水产品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6月29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以多次从我输美水产品中检出兽药残留问题为由,发布全国范围内的进口预警(详见附件),对来自中国的鲶鱼、鲮鱼、虾和鳗鱼四类水产品采取自动扣留措施,并拒绝入境,除非进口商能够通过独立的检测证明产品中不含未经批准的兽药残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规定》,现发布关于输美水产品(HS编码为0301911000-0307999090;1604111000-1605909090)的警示通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局要切实提高对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美国采取自动扣留措施对我水产品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重大损失,切实做好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不能再出新的问题。
二、各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出口鲶鱼、鲮鱼、虾、鳗鱼以及其他养殖水产品备案养殖场的源头监管工作,定期对备案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养殖用药符合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同时,要加强对出口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生产企业的质量卫生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杜绝生产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添加剂的现象。要做好水产品出口前的检验工作,自即日起,对所有的出口水产品都要以原料批作批,确保抽样的代表性,按照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要求逐批严格进行兽药残留检测,特别是要对进口国家和地区禁用的兽药逐项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出口。严禁用日常监测结果代替出口前对成品的检验。对检验检疫合格的水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要在出具的证单中注明货物的有关信息,以确保货证相符。
三、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按照总局最新规定的查验比例实行开柜查验,发现货证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出口。
四、各局要加大对出口水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红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并将违规企业及时上报总局,列入违规企业名单,凡列入该名单的企业两年内禁止出口。通过总局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布,以有效遏制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各局也要加大对检验检疫执法人员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检验检疫工作质量。
五、各局要及时将上述信息通知当地政府和相关企业,共同做好有关应对工作,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各局要安排专人随时跟踪美国FDA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食品预警信息(如:http://www.fda.gov/ora/fiars/ora_import_alerts.html;http://www.mhlw.go.jp/topics/yunyu/tp0130-1.html;http://www2.aqis.gov.au/ICON32/asp/ex_alertscontent.asp
),对有关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并于24小时内上报总局食品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FDA关于中国水产品的预警信息
6月28日,美国FDA发出#16-131号进口预警:美国从中国进口水产品包括鲶鱼、虾、鲮鱼和鳗鱼由于检出兽药残留或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而被自行扣留。
注:继这一预警发布后,原预警# 16-130号被撤消。之前列入#16-124和#16-129号预警中的生产鲶鱼、水晶巴丁鱼、虾、鲮鱼、鳗鱼的中国公司也被#16-131号预警覆盖。
预警类型:自行扣留
(注:这一进口预警代表目前该机构对制造商( S )和/或产品( s )所存在问题的指导,不赋予权利给任何人, 也不约束FDA或公众)。
产品名称:水产品
代码:见文章
问题:未经批准的兽药残留, 不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PAF:ANT:兽药残留
FAD:食品添加剂
出口国:中国
预警原因:目前,海产品消费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世界食品行业发展最迅速的一部分,美国80%的水产品消费来自世界62个国家,超过40%的海产品来自水产养殖。随着水产养殖业的发展,违禁兽药和不安全化学物质的违规使用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水产养殖国,大约70%的水产品和55%的水产养殖产品出口到世界各地。中国目前是美国第三大水产品出口国,小虾和鲶鱼是美国消费最多的产品。
然而在水产品中使用未经批准的抗生素和化学物质极大的危害了消费者的健康,研究已经证明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氟喹诺酮和龙胆紫等会在海产品中大量残留并威胁人类健康,降低人体免疫力,并可能致癌。
在美国,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氟喹诺酮类和龙胆紫是禁止使用在水产品中的,必须在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第512条规定的经过新兽药审核批准才能合法使用,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第402条(a)(2)(C)(ii)中也有规定,这些抗生素残留是不安全的。
FDA因2001年11月起的几起水产品中使用违禁药物发布进口警告(IA #16-124),(IA #16-129 )(IA #16-130 ),并从鳗鲡中检出了孔雀石绿。自2006年10月1日起,FDA加强了对水产品的检测以后,到2007年5月31日,FDA发现了多起来自中国的水产品中添加违禁药物的事件,这段时间FDA检测了来自中国89个样品包括鲶鱼、巴沙、小虾、鳞鱼和鳗鲡。的89个样本中22 个(25%))被发现含有药物残留。这些残留物包括虾中硝基呋喃1 ppb左右;鱼、鳗鱼和鲶鱼/岜沙鱼中检出孔雀石绿2.1至122 ppb; 鳗鱼和鲇鱼中检出紫2.5 至26.9 ppb,鲇鱼中喹诺酮类1.9至6.5 ppb。此外,中国当局已承认允许在水产养殖中使用喹诺酮类药物。
尽管自2002年以来,中国当局已禁止在水产养殖中使用一些兽药(硝基呋喃和孔雀石绿) , FDA仍能从来自中国的水产品中检出兽药残留。
指南:这个区域可能扣留未经物理检查,来自于中国的所有货物包括鲶鱼、巴沙 (鲶鱼),小虾、鲮鱼和美洲鳗,预警附件中提到的公司除外。
筛选标准已经列入OASIS.
如果一个公司、发货人以及进口商认为他们的产品不应该由于此进口预警而被扣留,可以按照下面的地址与FDA联系:
FDA进口实施和政策部(HFC-170)
5600 Fishers 巷,Room 12-36房间
行政区,马里兰20587
为了确保与该进口预警相关的单批货物通过,进口商应该对货物提供第三方实验检测,确保进口货物不含有孔雀石绿及其代谢产物----隐性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结晶紫、隐性结晶紫和氟喹诺酮。下表为每种物品需要检测的残留项目。
第三方实验室可以使用任何FDA承认的方法。(参见http://www.cfsan.fda.gov/seafood1.html)
以下为选择代表性样本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