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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地茂散等杀虫剂拟定限量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7-02    来源:中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浏览次数:417    评论:0
导读

2007年6月1日,美国环保署宣布对地茂散(Chloroneb)、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杀扑磷(Methidathion)、氯啶(Nitrapyrin)、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甲基嘧啶磷(Pirimiphos-methyl)、草硫膦(Sulfosate)、丁噻隆(Tebuthiuron)、噻菌灵(Thiabendazole)、噻苯隆(Thidiazuron


    2007年6月1日,美国环保署宣布对地茂散(Chloroneb)、氯氰菊酯(Cypermethrin, 杀扑磷(Methidathion)、氯啶(Nitrapyrin)、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甲基嘧啶磷(Pirimiphos-methyl)、草硫膦(Sulfosate)、丁噻隆(Tebuthiuron)、噻菌灵(Thiabendazole)、噻苯隆(Thidiazuron)及脱叶磷(Tribuphos)拟定限量措施。涉及的产品有:牛、棉花、豆类、大豆、甜菜及干草。

    美国环保署拟撤消棉花草料内地茂散(Chloroneb)的当前限量。根据豆类、未去纤维棉籽、甜菜根及甜菜头的现有数据表明,地茂散(Chloroneb)的混合残留< 0.1 ppm,环保署确定,这些限量应提高到0.1 ppm以上,同时应设定为0.2 ppm的检疫限量(LOQ)。因此,EPA拟将以下作物的限量提高到0.2 ppm:豆类,并将其改为干豆种及嫩豆;甜菜根;甜菜头;未去纤维棉籽及大豆,并将其改为大豆种。另外,EPA拟将豇豆干草及大豆干草的限量分别规定为2.0 ppm。根据棉花代谢物数据显示,在轧棉副产品内,经棉籽处理的地茂散(Chloroneb)混合残留高达0.256 ppm。EPA确定,轧棉副产品的限量应确定在1.0 ppm。因此建议对轧棉副产品规定1.0 ppm的限量。此外,EPA拟修订商品名称,将“豆类草料”改为“豇豆草料”,以便与当前环保署的常规用法保持一致。

    该修订案拟定于2007年7月2日生效。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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