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5日,美国环保署宣布对地茂散(Chloroneb)、氯氰菊酯(Cypermethrin)、杀扑磷(Methidathion)、氯啶(Nitrapyrin)、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甲基嘧啶磷(Pirimiphos-methyl)、草硫膦(Sulfosate)、丁噻隆(Tebuthiuron)、噻菌灵(Thiabendazole)、噻苯隆(Thidiazuron)及脱叶磷(Tribuphos)拟定残留措施。
其中环保署拟修订了以下有关噻苯隆(Thidiazuron)的法规:
根据相关数据,环保署拟撤消棉花壳上噻苯隆(Thidiazuron)的限量;以及家禽脂肪、家禽肉、家禽肉类副产品,及蛋内/表噻苯隆(Thidiazuron)及其含代谢物苯胺的限量。
根据相关数据,环保署拟将未去纤维棉种的限量降低到0.3 ppm。获得储存稳定性及原始数据,以证实反刍类动物饲养调查有效之前,环保署确定,脂肪及肉类副产品内噻苯隆(Thidiazuron)及其相关代谢物的限量不会超过0.4 ppm,因此,应从0.2 ppm提高到0.4 ppm。因此,环保署拟将牛肉脂肪;牛肉;牛肉副产品;山羊脂肪;山羊肉;山羊副产品;猪脂肪;猪肉;猪肉副产品;马脂肪;马肉;马肉副产品;绵羊脂肪;绵羊肉;绵羊肉副产品内的限量提高到0.4 ppm。
根据相关数据,环保署拟规定轧棉副产品内/表的噻苯隆(Thidiazuron)及其含代谢物的苯胺混合残留限量为24.0 ppm。
该法规已于2007年7月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