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美国宣布收到一份申请,要求对以下食品内/表杀螨剂联苯肼酯(BIFENAZATE)的残留制定限量:番木瓜果、星苹果、黑枣、芒果、人心果、狮头果、mamey sapote:6.0 ppm; 荔枝、龙眼、西班牙酸橙、红毛丹果、pulasan果:4.0 ppm; 费约果feijoa, 番石榴guava, 树葡萄、莲雾、水果屋、西番莲果、acerola果:0.9 ppm; caneberry亚组13A, :6.0 ppm; 野茅莓:6.0 ppm; 可食豆荚类蔬菜亚组6A :4.0 ppm; 去皮嫩豌豆及豆类亚组6B :0.3 ppm;及大豆:0.3 ppm。
相关文件:联邦纪事: 2007年6月27日[第72册,第123号],通知页数35237-35242;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June/Day-27/p12036.htm。
该通知以后是否会形成法规措施尚不肯定。有关评议务必于2007年7月27日或之前提交,提交时可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