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8日,美国环保署(EPA)发布通报,拟定克菌丹(Captan)、2,4-D丙酸、多果定(Dodine)、敌稗(DCPA)、茵多杀(Endothall)、氟磺胺草醚(Fomesafen)、戊炔草胺(Propyzamide)、乙呋草黄(Ethofumesate)、氯菊酯(Permethrin)、噻节因(Dimethipin)及氯苯嘧啶醇(Fenarimol)限量措施。
当前,农植原料产品鱼和饮用水内/表的2,4-D残留许可限量是按2,4-D(2,4 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表示的。
残留物的协调取决于2,4-D使用模式、配方使用形式、处理时间(收获前/或后),某些产品有2或多种许可限量(例如:柑橘)。
EPA拟将较低的许可限量包括在现行的较高许可限量内,删除使用模式相关语言(例如:时间和配方),修订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及杀真菌剂2,4-D (2,4- 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的当前许可限量,游离和共轭物均定为酸。
EPA拟提高和修订以下作物内/表2,4-D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
大麦谷:0.5 到2.0 ppm; 小米:从0.5到2.0 ppm; 燕麦谷:0.5到2.0 ppm; 黑麦谷:0.5 到2.0 ppm; 小麦谷:0.5 到2.0 ppm; 稷杆:20到25 ppm; 稷草料:20到25 ppm; 燕麦草料:20到25 ppm; 黑麦草料:20到25 ppm; 小麦草料:20到25 ppm; 稻从:0.1到0.5 ppm; 玉米干草:20到50 ppm; 蛇麻草:0.05到0.2 ppm; 马铃薯:0.2 到0.4 ppm; 草莓:0.05 到0.1 ppm;将玉米干草改为田玉米干草; 爆米花玉米干草:及甜玉米干草; 将蛇麻草改为蛇麻草干球果。EPA确定, 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
EPA拟降低和修订以下作物内/表2,4-D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
玉米草料:20 改为田玉米草料; 甜玉米草料:6.0; 带穗轴去皮鲜甜玉米:0.5 改为带穗轴去皮甜玉米:0.05 ppm; 玉米谷:0.5改为田玉米谷:0.05 ppm和爆米花玉米谷:0.05 ppm; 鱼:1.0 到0.10 ppm; 柑橘果:5 ppm改为柑橘10,组:3.0 ppm; 苹果:0.1及和梨果和柑橘:5 ppm改为苹果11组:0.1 ppm; 杏子:5 ppm和)核果:0.2 ppm 改为核果12组:0.1 ppm; 开心果:.05 ppm; 葡萄:0.5到0.1 ppm; 草原草和放牧草:1,000 ppm 改为草料:360 ppm; 稻杆:20到10 ppm; 高梁草料:20改为高梁谷草料:0.2 ppm; 高梁谷:0.5改为高梁谷粒:0.2 ppm; 高梁谷干草:20到0.2 ppm; 甘蔗:2 ppm到0.05 ppm; 甘蔗糖浆:5 到0.2 ppm。
EPA拟修订以下作物内/表2,4-D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
蓝莓:0.1 ppm, 蔓越桔:0.5 ppm, 莓里:0.1 ppm 及小果实:0.1(N)改为莓果14组:0.2 ppm。 EPA确定, 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没有杀虫剂化学物累积暴露的危害。
EPA拟制定以下作物内/表2,4-D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
杏仁壳:0.1 ppm; 大麦麸:4.0 ppm; 大麦杆:50 ppm; 风筛粮谷碎粒:40 ppm; 燕麦杆:50 ppm; 稻谷壳:2.0 ppm; 黑麦麸:在4.0 ppm; 黑麦杆:50 ppm; 大豆干草:2.0 ppm; 大豆草料:0.02 ppm; 大豆种:0.02 ppm; 小麦麸:4.0 ppm; 及麦杆:50 ppm。
EPA拟提高以下作物内/表2,4-D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
牛肾脏:2到4.0 ppm; 山羊肾:2到4.0 ppm; 马肾:2到4.0 ppm; 及绵羊肾:2到4.0 ppm; 牛肉:0.2到0.3 ppm; 山羊肉:0.2 到0.3 ppm; 马肉:0.2 到0.3 ppm; 绵羊肉:0.2到0.3 ppm; 牛肉副产品,不包括肾:0.2到0.3 ppm; 山羊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0.2到0.3 ppm; 马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0.2到0.3 ppm; 及绵羊肉副产品, 除肾外:0.2到0.3 ppm; 牛肥肉:0.2到0.3 ppm; 山羊肥肉:0.2到0.3 ppm; 马肥肉:0.2到0.3 ppm; 绵羊肥肉:0.2到0.3 ppm; 及奶从0.1降到0.05 ppm。EPA确定, 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
EPA拟撤消以下产品内/表2,4-D的残留限量:蛋:0.05 ppm; 肥主肉; 肉猪; 及猪肉副产品, 不包括肾:0.2 ppm; 肉猪肾:2 ppm; 及家禽:0.05 ppm。
EPA建议取消重复的商品及许可限量。
EPA还建议其余的商品和许可限量(鳄梨; 未去纤维棉籽、葫芦; 粮谷; 叶类蔬菜; 豆类草料;根茎作物; 种子和荚菜; 水果类蔬菜各为0.1(N))改为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杀真菌剂2,4-D (2,4 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无意、或间接残留,游离和共轭物均定为酸。
EPA拟修订和修改以下作物内/表2,4-D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降低和修订的内容有:
鳄梨:0.1 (n)改为0.05 ppm; 未去纤维棉子:0.1(N)改为0.05 ppm; 葫芦:0.1(N)改为葫芦类蔬菜9组:0.05 ppm; 根茎类蔬菜:0.1 (n)改为球茎类蔬菜3组:0.05 ppm; 果类蔬菜:0.1(N)改为果类蔬菜亚组8:0.05 ppm; 菜种和豆荚:0.1 (n)改为豆类蔬菜6组:0.05 ppm、黄秋葵:0.05 ppm及莳萝种:子0.05 ppm; 增加和修正:豆类草料:0.1(N)改为 带叶豆类7组:0.2 ppm,及非青饲料18组:0.2 ppm; 叶类蔬菜:0.1(N)改为叶类蔬菜5组,不包括芸薹:0.4 ppm 及叶类蔬菜4组,不包括芸薹:0.4 ppm; 并进一步修正了许可限量:根茎蔬菜:0.1(N)改为根茎与块茎蔬菜1组,不包括马铃薯; 根茎与块茎蔬菜2组, 不包括马铃薯:0.1 ppm。EPA确定, 提高许可限量是安全的; 即, 有合理肯定性认为,杀虫剂化学物的累积暴露不会产生危害。
EPA拟撤消第18节(2005年12月31日到期)紧急免除野稻0.1 ppm的许可限量,保留该段,规定野稻谷内/表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及杀真菌剂2,4-D (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的地方许可限量0.05 ppm,游离及共轭物均定为酸。
EPA拟撤消以下许可限量:饮用水:0.01(N)ppm及甘蔗渣:5 ppm;修正180.142(a) 内的许可限量:坚果改为坚果树14组内/表。
EPA拟撤消以下许可限量:“本小节(c)段作物:1.0 ppm.”;“本小节(c)段作物分组:1.0 ppm”;“作为牲畜消化饲料、或转化为动物饲料的大麦、燕麦、黑麦及小麦派生拈磨碎粒(除面粉外):2 ppm”。
该通报涉及的产品有:杏仁、樱桃、葡萄、油桃、桃子、李脯、李子、草莓、豆、大豆、豌豆、豆类、胡萝卜、甜菜、芜菁甘蓝、白萝卜、块茎蔬菜、甜瓜、黄瓜、瓜、香瓜、西瓜、南瓜、椰菜、球芽甘蓝、圆白菜、花椰菜、羽衣甘兰、土豆、菠菜、莴苣、芹菜、茄子、胡椒、蕃茄、葱、牛、绵羊、肉猪、马、山羊、芒果、黑莓、悬钩子、棉花、花生、草、亚麻、油菜籽、芝麻籽、蓝莓、芸苔、芥末, 水果及球茎蔬菜组、悬钩子、caneberry、玉米、黄秋葵、莳萝。
拟生效日期为200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