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3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宣布,经修改,确认了2004年1月12日公布于联邦纪事的临时最终法规—“禁止在人类食品中使用特殊风险材料及丧失活动能力的残疾牛的处理要求”。FSIS还确认了同样公布于2004年1月12日的临时最终法规—“禁止在屠宰过程中用某些电击装置击昏牛”。FSIS发布这些临时最终法规是针对2003年12月23日确定华盛顿州一进口乳牛患牛绵状脑病(BSE)所做出的反应。FSIS采取本措施是将检验署执行的临时措施永久化以将人类暴露于潜在含有BSE介质的牛材料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该决议拟定于2007年10月1日批准。
该决议拟定于2007年10月1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