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产品安全法2007
这项于今年7月19日提出的议案旨在修订《消费品安全法》,规定所有儿童(60个月以下)玩具必须经由独立第三方测试及附有测试证明书方可进口,任何没有证明书的产品均不准进入美国。议案已提交美国商务、科学和运输委员会,至今委员会并未举行听证会及采取进一步行动。
消费品安全法2007
这项议案于今年7月23日提出,要点包括:(1)重新审核给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拨款(由2008年的7000万美元增至2012年的1亿美元),(2)取消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提案的法定人数规定,(3)规定违反回收令的最低罚款额(每项违反行为的民事罚款介于500美元至5000美元),(4)将最高民事罚款额由125万美元提高至2000万美元等。议案已提交美国商务、科学和运输委员会,未定听证会举行日期。
儿童产品安全通知法
这项议案于今年3月26日提出,针对耐用的婴儿及幼儿产品,规定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建立消费品登记制度,以加快这类产品的回收。制造商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已付邮费的登记表格,于购买产品时填写,并须保存消费者记录至少6年,以便日后进行召回或对有关产品发出安全警报。美国众议院能源及商务委员会属下商贸及消费者保障小组委员会已就这项议案举行听证会。
人类及宠物食品安全法2007
这项议案于今年5月1日提出,目的是加强食品及药品管理局监管进口食品的能力并赋予该局权力,针对有问题产品发出强制召回令。议案也为宠物食品制定统一的联邦标准及标签规定,并设立受污染食品的预警和通报机制。
进口安全法2007
这项议案将把向受污染产品进口商征收的罚款额提高100倍,对于因违反食品和玩具安全规定而导致死亡的行为,罚款将由50万美元提高至5000万美元。议案也向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增拨2000万美元,并向食品及药品管理局额外提供2000万美元,用于在海外检验加工食品及牙膏。
无铅玩具法2007
这项议案要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根据《联邦危险物品法》,将任何含铅的儿童产品列为禁止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