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号:G/SPS/N/USA/1720
通报成员:美国
覆盖的产品:豌豆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噻苯哒唑法规确定阈值(英文,6页)。
内容概述:根据相关数据审议,美国环保署(EPA)拟建议由法规确定,联邦法内无需规定或免除杀真菌剂噻苯哒唑用于干豌豆种子处理时的许可限量。该决定是以EPA有关这种使用方法在食品内不会发现残留物或残留物低于监管标准为依据的。
相关文件:联邦纪事2007年10月3日,72册、191号。
拟批准日期:未提供
拟生效日期:此属可用通知,今后是否采取调整措施尚不肯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日
通报号:G/SPS/N/USA/1718
通报成员:美国
覆盖的产品:牛、山羊、草、猪、马、乳、绵羊、小麦。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磺酰磺隆杀虫剂许可限量(英文,6页)。
内容概述:通过本最终法规,将磺酰磺隆残留的现有许可限量(ppm)修改如下:牛脂肪0.02、牛瘦肉0.01、牛肉副产品0.3、山羊脂肪0.02、山羊瘦肉0.01、山羊肉副产品0.3、猪脂肪0.005、猪瘦肉0.005、猪肉副产品0.05、马脂肪0.02、马瘦肉0.01、马肉副产品0.3、乳0.02、绵羊脂肪0.02、绵羊瘦肉0.01、绵羊肉副产品0.3、小麦草料4.0、小麦谷粒0.02、小麦干草0.3、小麦草秆0.1。
相关文件:联邦纪事:2007年9月26日,72册、186号
拟批准日期: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本法规于2007年9月26日生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7年11月26日
通报号:G/SPS/N/USA/1717
通报成员:美国
覆盖的产品:棉花、浆果。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最终法规:唑菌胺酯杀虫剂许可限量(英文,6页)。
内容概述:根据对田间试验残留支持数据的审议,确定对未去纤维棉籽的拟定许可限量由0.4ppm修订为0.3ppm。由于大多数棉籽的抽样残留都低于量性方法限值(LOQ)(0.04ppm)以下,使用许可限量电子数据协调表无法确定未去纤维棉籽的推荐许可限量。根据观察到的棉籽内唑菌胺酯及其代谢物的最高混合残留(0.17ppm),建议许可限量为0.3ppm更为适合。因此,对以下作物内或表唑菌胺酯及其按亲本化合物表示的代谢物混合残留分别规定以下许可限量:浆果13组4.0ppm、未去纤维棉籽0.3ppm、轧棉副产品30ppm。
相关文件:联邦纪事:2007年9月26日,72册、186号。
拟批准日期: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2007年9月26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7年11月26日
通报号:G/SPS/N/CHE/68
通报成员:瑞士
覆盖的产品:可食用油脂及其产品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家政部有关食用油、食用脂肪及其制品条例的修订草案(法、德文,2页)。
内容概述:为保证与欧盟关于动物源性食品的法律(鱼油管理法规)等效所做的修订,植物源性油脂内反式脂肪酸最大标准的定义(2g/100g食用植物油脂),非奶制品搅打奶油软冻的新定义。
相关文件:家政部2005年11月23日有关食用油、食用脂肪及其制品的条例,2005年11月23日食品与基本商品条例,1992年10月9日食品法。
拟批准日期:2008年1月16日
拟生效日期:2008年3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7年12月10日
通报号:G/SPS/N/AUS/218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覆盖的产品:所有食品
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第599号申请评估报告———最高残留限量(英文,38页)。
内容概述:该申请要求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法典),使各种农畜化学物残留最高许可限量(MRLs)与其他有关安全有效使用农畜化学物的国家法规相协调。 #p#分页标题#e#
相关文件:澳大利亚新食品标准法
拟批准日期:2008年年初
拟生效日期:官方公报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