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近日发布长达140页的《化学品注册、评估及许可规例》(简称REACH)资料共享指引文件,内容主要关乎现存化学物质的资料共享机制,因此将适用于大部分欧盟市场销售的化学物质。资料分享规定是REACH最重要的规定之一,备受厂商及进口商等的关注。
预先注册:若现存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等于或超过两吨,则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预先注册,才可延长注册期限。进口产品可能释出的化学物质亦须预先注册。
预先注册期为2008年6月1日至12月1日。业者可通过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REACH办理预先注册。未能于限期前办理预先注册的人士或机构,将须暂停其有关业务活动,立即向当局办理注册,不得延误。
注册:非欧盟生产商不能自行注册,但其欧盟进口商或其委托的惟一代表可为进口产品办理注册。
联合注册:REACH注册人须联合提交关于化学物质毒性、类别、标签,以及若干新测试建议(若有)的资料。注册文件的其他部分,例如化学物质安全使用指引及化学品安全报告等,则可联合或个别提交。在少数情况下,注册人可以选择不联合提交,包括联合提交的费用过于高昂;联合提交资料可能导致商业敏感资料外泄;注册人对资料的选取持有异议等。不过,注册人不得不承担资料共享义务或不加入物质资料交换论坛。
物质资料交换论坛:REACH规定设立物质资料交换论坛,以便生产商、进口商及惟一代表人就注册事宜分享资料,协定有关物质的分类和标签方法。论坛并非法律实体,而是资料分享及产生的平台。每种预先注册的物质都会分别设立一个论坛。
成本分担:分享物质资料不一定要免费。REACH要求在论坛上分享资料的公司以公平、公开的方式决定有关费用。所涉公司须就资料的质量、经济价值以及成本的分配和补偿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