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食安输发第1227004号通知:近日,检疫所监控检查时发现,中国产绿茶中三唑磷的含量超出基准值,因此如下述对中国产绿茶实行命令检查。
1.对象食品:
中国产绿茶及其加工品(限于简单加工)
2.检查项目
三唑磷
3.检查频率
对于进口者,每次进口时整批产品接受检查。
4.试验品的选取方法
根据2007年3月30日食安输发第0330001号附表2-3实行。
5 检查方法
根据2005年1月24日食安发第0124001号法律《食品中残留农药、饲料添加剂及作为动物用医药品成分的物质的试验法》实行。
6 命其接受检查的具体理由
可能从中国产绿茶中查出超出基准值(0.05ppm)的三唑磷
7 备注
若中国产绿茶中查出三唑磷含量超过基准值时,作为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1条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