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美国《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题目为《中国在毒水里养鱼(InChina,FarmingFishinToxicWaters)》的文章,一些报纸、网站都进行了转载。这篇文章报道了中国沿海个别地方存在水域环境污染并进行水产养殖的情况,却在题目中推断出“中国在毒水里养鱼”的结论。农业部渔业局养殖处处长丁晓明认为,这纯粹是危言耸听,严重误导世界民众,是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丁晓明说,毒水中不能养鱼,毒水中根本养不活鱼,这是个常识。中国是世界养殖之乡,早在3000多年前就开始养鱼,我们的祖先创造了多种健康生态的养殖模式。1958年我国总结出了水、种、饵、密、混、轮、防、管“八字精养法”。“水”作为养殖的第一要素,包括水源、水质、水深和水体容量、周围环境等,必须符合鱼类养殖条件,否则鱼类无法生长。为保证养殖水产品安全,我国制订了《渔业水质标准》、《淡水养殖用水标准》、《海水养殖用水标准》和《池塘底质标准》等,禁止在不符合养殖水质标准的区域建设养殖设施、从事养殖生产活动。对因污染严重达不到养殖水质标准的部分水域,采取了关闭水域、撤除养殖设施、转移到适合养殖区域发展等措施。另外,为保证养殖产地合格,制定了水域滩涂养殖功能规划,将污染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同时开展无公害产地认定,养殖生产区域水质控制在规定标准内。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消费者对水产品质量要求和市场检测标准的提高,我国采取了切实措施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2006年农业部在全国组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区创建活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自控能力,进一步改善养殖条件,健全养殖生产管理制度。我国养殖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水质更有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为配合水产健康养殖推进行动,2007年,在14省18县(区)实施了全国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示范面积220多万亩,技术入户率达95%以上,大大提高了养殖户的养殖技术和质量安全意识。
丁晓明说,我国对水产养殖使用药物和其他投入品也进行严格管理,对水产品药残进行严格监控。农业部先后颁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动物源性产品兽药残留限量》,出台了《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养殖者加强种苗、水源、用药、饲料等各环节的控制。在31个省(区、市)建立了渔业环境、病害防治和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承担国家药残监控任务,2006年重点加强禁用药物检测,共抽检5479个样本,涉及22个省(区、市)的19种水产品,合格率98.6%。强化执法监管,加强不合格产品追溯,对每个不合格产品案例进行跟踪抽检,对违法养殖者依法处罚。2007年,根据国务院总体部署,农业部组织实施了水产品药残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无公害养殖场、健康养殖小区和小型养殖户的全面整治力度,规范用药行为,组织27个质检机构对29个省(区市)的水产养殖场开展了药残交叉监督抽查,水产品产地药残抽检总体合格率连续四年保持在97%以上。我国每年出口水产品约270多万吨,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出口水产品检验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2007年5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来华考察我输美贝类水产品质量安全,详实调查了贝类生长收获区域、加工厂及出口检测实验室,对我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表示满意,允许相关产品继续出口美国。9月19日,FDA宣布将广东湛江国联水产有限公司从限制进口措施中消除,给予正常通关。
综上所述,我国对水产养殖环境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有严格的监控和管理,水产养殖环境总体上是好的,养殖水产品绝大多数是安全的,是可以放心食用的。当然,我国局部水域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个别水产养殖者受利益驱动,也有不重视水质环境和不规范用药的情况,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做大量工作。我们欢迎有关媒体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但反对任何不负责任的、歪曲夸大事实的、误导民众的宣传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