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10时,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介绍日本水饺中毒事件调查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我有两个问题想问一下魏副局长、余副局长。日本警方说他们用精密仪器检查了甲胺磷农药中的杂质,证明这种引发中毒的农药并不是在日本生产的,并由此推断说甲胺磷在日本国内混入饺子的可能性很低。我们想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有没有可能有人从中国或其他地方违法购买甲胺磷后,又混入日本。有没有这样的可能性?谢谢。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 余新民]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我来回答。29号我带专家组到日本,和日本警方面对面交换意见、磋商、交流信息,共同分析研究投毒到底发生在什么环节。日本警方拿出了他们的调查结论,他们认为投毒发生在日本境内的可能性很低,或者说微乎其微。日本警方介绍这个结论的依据是:包装完好的塑料袋,没有破损、没有被打开,饺子袋的内侧有甲胺磷,他们经过实验,认为甲胺磷不能从外侧渗透到饺子袋里面。
日本警方的第二条依据是,在日本国内没有甲胺磷农药,日本取到的样品是日本实验室用的纯品甲胺磷,没有杂质。他们在中毒饺子和有问题的包装袋上检验的甲胺磷有杂质。
日本警方还提出第三条依据,三起中毒事件,两起发生在千叶,一起发生在兵库县。这三起中毒事件,两个地方大约相距700公里,这两批货物在运输的过程当中,在日本本土没有交叉。
对日本警方这个结论,我们当即提出了建议。我们认为这个时候他们下这个结论为时尚早。第一,调查还要深入;第二,试验还要进一步做,还要做得更科学、更客观;第三,对有关问题的调查还要进一步交流。但是非常遗憾,日本警方当天就向媒体公布了这个结论。
关于甲胺磷农药能否从袋外渗透到袋内,我们实验的结果是可以从袋子外面渗透到袋子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