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美国环保署宣布对乐果(Dimethoate)等杀虫剂拟定许可限量措施。
环保署拟撤消以下作物内/表乐果(Dimethoate)的混合残留限量:
苹果:2 ppm;甘蓝:2 ppm;羽衣甘蓝:2 ppm;葡萄:1 ppm;小扁豆种:2 ppm;菠菜:2 ppm;并修改莴苣为莴苣叶。
环保署拟将芜箐根内/表乐果(Dimethoate)的混合残留限量由2 ppm降到0.2 ppm。
环保署拟降低和修订修订以下作物内/表乐果(Dimethoate)的混合残留限量:高粱属草料:0.2 ppm改为高粱谷草料:0.1 ppm 并规定高粱谷干草许可限量为:0.1 ppm。
环保署拟修订以下作物内/表乐果(Dimethoate)的混合残留限量:紫花苜蓿改为紫花苜蓿草料及干草;玉米草料改为田玉米干草及甜玉米草料;玉米谷改为田玉米谷及爆米花玉米谷;
玉米干草改为田玉米干草及爆米花玉米干草;高粱谷改为高粱谷谷粒;大豆改为大豆种;鲜芜箐改为芜箐头;拟定小麦草料内/表许可限量为2.0 ppm,拟修订樱桃的许可限量改为甜樱桃和酸樱桃的许可限量;修订180.1(n)—180.1(m)的参考目录。
该措施属拟定法规,以后是否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尚不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