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近日,检疫所监控检查后发现,中国产新鲜芝麻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为此,对于下述食品,将对残留农药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1 对象食品
中国产芝麻籽及其加工品(限于简易加工)
2 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中国一家已检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出口的芝麻籽及其加工品进口申报时,请保留货物,并且指导进口商实行关于乙草胺的自主检查。
(2)将中国产芝麻籽及其加工品关于乙草胺的监控检查的检查频度提高到30%。
参考
1 品名:新鲜芝麻籽
2 生产国:中国
3 检查结果:乙草胺 0.02ppm(基准值:0.01ppm)
4 检疫所:横滨检疫所(申报号:第29011956650号5栏)
5.进口商: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