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得到的消息称,最近FDA在对中国几家水产加工厂进行检查后,可能会放宽2007年对中国水产加工厂的限制。其影响范围包括中国输出的养殖虾类、鲶鱼、鳗鱼、巴沙鱼(类似鲶鱼)及鲦鱼(鲤鱼的一种)。目前,FDA要求中国出口至美国的鱼货中,不能含有某些中国业者用来治疗鱼病的抗生素和抗霉素。
2007年6月,FDA宣称5种自中国进口的养殖水产品中,含有美国认为可能致癌或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因此禁止其进口,进口限制影响了中国500多家企业。FDA称,目前对来自中国的水产品的药物检测发现,呈现阳性反应的比例已从过去的25%降至6%以下。在进一步检查后,FDA会在近期决定是否将中国水产品自进口限制名单上除名。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对我国水产品采取进口禁限令有过先例,欧盟、日本、韩国等国都采取过类似行动。美国对中国水产品的限制进口决定可视情况变更或无限期延长,水产品内检测到的药物或化学物残余成分,尽管数量非常低,但对于壁垒高筑的美国等市场来说,如抱有侥幸心理,遭封杀的厄运将难予幸免。因此,确保水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仍将是长期任务,企业切不可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