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州检验检疫局接浙江局通知,台州辖区因在韩国检出药残超标被通报暂停的3家出口韩国活鱼注册企业,恢复出口资格。至此,台州辖区输韩活水生动物企业已达4家。
2007年,该3家注册养殖场出口的活鱼因被检出孔雀石绿而遭韩国通报暂停出口,并导致今年出口活鱼数量大幅度下降,养殖渔民出现卖鱼难的问题。台州局对此高度重视,一方面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和部门,多次与活鱼主产区玉环县政府、海洋渔业局沟通协调,提出关于“产区政府负总责,负什么,怎么负”的建议;另一方面加强对养殖企业的督查,深挖被通报事件的根源,引导养殖企业科学养殖,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出口活鱼质量安全。
台州检验检验检疫局将以此次活鱼恢复出口为契机,明确政府、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总局第99号令《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构建从种苗引进和检测、饲料来源、药物使用、水质监测、疾病防治、网箱内品种和数量的核定、周边环境的管理、药物残留检测、出口监装以及有关记录监督检查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引导企业诚信规范经营,杜绝因质量安全被国外通报召回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