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第0403004号通报:近日,根据2009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第0330006号,对于2009年进口食品所实施的检查结果显示,来自中国的某些批次食品检出经过放射线辐射,因此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的相关规定,对于中国食品加强相关项目的命令检查。
1.检查对象:中国产食品
2.检查项目:放射线辐射
3.检查频度:对于所有进口商的所有货物进行批批检查
4.样品选取方法:按照2009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006号通报中表2第2项选取。
5.检查方法:按照2007年7月6日发布的食安输发第0706002号通报有关“经放射线辐射食品检测方法”进行。
6.备注:如检出经过放射线辐射,则按照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1条的规定加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