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外资讯 » 美国 » 正文

我国封杀墨美猪肉 一律退回销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29    来源:城市快报    浏览次数:229    评论:0
导读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简称质检总局)发布最新公告表示,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墨西哥、美国的猪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疾控中心 我国尚未发现疫情 据中国疾控中心专家介绍,目前尚无证据表明猪流感能通过食物传播。卫生部同时表示,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简称质检总局)发布最新公告表示,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墨西哥、美国的猪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疾控中心

  我国尚未发现疫情

  据中国疾控中心专家介绍,目前尚无证据表明猪流感能通过食物传播。卫生部同时表示,目前中国尚未发现疫情。

  质检总局

  禁止邮寄或者携带

  质检总局和农业部发布最新公告称,从即日起启运的来自墨西哥和美国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堪萨斯州的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墨美的猪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在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和火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有来自墨美的猪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

  停止疫区猪肉进口

  此外,质检总局已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墨西哥和美国多个州输入猪及其产品,停止签发从墨西哥和美国多个州进口猪及其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撤销已经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对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启运的来自墨西哥和美国得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堪萨斯州的猪及其产品,经猪流感(H1N1)检测合格后方可放行。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 《南方日报》《法制晚报》《新闻晚报》《北京青年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0904/29/40477.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