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北京消费者林先生以“虚假宣传”为由将生产商施恩奶粉公司和经销商北京家乐福公司及家乐福中关村广场店告上法庭,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立案。
据该案的代理律师彭剑介绍,三被告在宣传及销售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原告据此提出263.8元的赔偿要求,并要被告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及赔礼道歉。另据了解,在去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施恩一次性缴纳了1800万元赔偿金。
生产商销售商“欺诈”
据彭剑律师介绍,原告林先生于6月8日在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中关村广场店购买施恩(广州)婴幼儿营养品有限公司施恩品牌的奶粉3袋,合计131.9元。该系列奶粉外包装均在显著位置印有圆形的以美国国旗星条旗为底色的标志,并标明“100%进口奶源”。但在林先生购买后的第二天,媒体曝光质疑施恩公司“100%进口奶源”系虚假宣传。
彭剑律师认为,施恩公司宣传“美国品牌”的做法严重误导消费者。家乐福的销售人员与施恩公司“100%进口奶源”的宣传与事实严重不符,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美国施恩不卖奶粉?
彭剑律师调查后了解到,施恩品牌奶粉给人以“美国品牌”印象,但经了解发现其是一家空壳公司:奶粉包装上标注的“施恩”(SCIENT)商标持有人——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没有在美国市场销售任何奶粉。同时,彭剑还查询了美国加州商业数据库发现:与商标持有人关联的美国公司“SCIENTINFANTFOODINTERNATIONALU.S.A”虽然登记显示为营业状态,但该公司注册地址为至少数十家公司共用,明显为“空壳”公司。
对此,施恩公司昨日给早报记者发来的一份声明中称,施恩是一家合法注册、守法经营的中外合资的股份制企业:股东是美国施恩国际有限公司、施恩营养品国际(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和广东雅士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过,该声明也承认说,从今年1月份开始,施恩公司启用相关新包装及宣传,其产品基粉是采用进口自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100%进口奶源,委托山西雅士利公司进行湿法加工,成品在广州施恩罐装生产。
施恩公司公关部的林先生称,公司是经美国施恩公司品牌授权,“它绝对不是一个空壳公司”。
曾交1800万元赔偿金
另外,对于北京消费者郭利声以其小孩食用奶粉后出现“点状结石”,向施恩公司提出50万-60万元的精神赔偿。施恩公司昨在声明中称,在去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已按国家的政策和要求向乳品协会一次性缴纳了1800万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