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5日,应奥地利红牛股份有限公司和北美红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牛公司”)的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部分功能饮料产品(certainenergydrinkproducts)启动337调查。
2009年5月15日,红牛公司提出申请,指控美国进口以及在美国销售的部分功能饮料产品侵犯了其商标权和著作权,要求ITC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令。
美国ITC最终确定下列企业作为本案的强制应诉方:(1)ChicagoimportInc;(2)LamontDist.Inc.;(3)Indiaimports,Inc.;(4)WashingtonFoodandSupplyofD.C.;(5)VendingPlus.Inc.;(6)BaltimoreBeverag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