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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注册三种农药并设定其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0-28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次数:151    评论:0
导读

2009年9月28日,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0928第2号:部分修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2009年厚生劳动省告示第422号),设定农药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根据此通知,厚生劳动省将如下记修改部分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昭和34年

    2009年9月28日,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0928第2号:部分修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2009年厚生劳动省告示第422号),设定农药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根据此通知,厚生劳动省将如下记修改部分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昭和34年厚生省告示第370号).
    记
    第1 修改的摘要
    根据食品卫生法(昭和22年法律第233号。以下简称“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设定农药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等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参照附件).
    第2                实施·适用日期
    由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3 应用须知
    1、此次,在设定了氯虫酰胺标准值的食品中,桃、西瓜以及香瓜是包括果皮的。
    2、此次,设定了标准值的氰氟虫腙是指:将氰氟虫腙(E-同分异构体)、氰氟虫腙(Z-同分异构体)以及作为氰氟虫腙代谢物的p-[m-(三氟甲基) 苯甲酰甲基] 苯甲腈换算为氰氟虫腙之后的和。
    第4                其它
    以残留标准值(根据“法”设定)以及农药取缔法(昭和23年法律第82号)为依据,在农林水产省将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注册为农药。关于氯虫酰胺、氰氟虫腙以及甲基碘的检验法将在日后通知。


附件
氯虫酰胺(杀虫剂)

    脚注
    1.    表中没有列出的食品遵循统一标准(0.01ppm).
    2.    此次设定了标准值的氰氟虫腙是指:将氰氟虫腙(E-同分异构体)、氰氟虫腙(Z-同分异构体)及作为氰氟虫腙代谢物的p-[m-(三氟甲基) 苯甲酰甲基] 苯甲腈换算为氰氟虫腙之后的和。
    3.    其它十字花科蔬菜指:除日本萝卜根、日本萝卜叶、芜菁根、芜菁叶、山葵、豆瓣菜、大白菜、卷心菜、球芽甘蓝、羽衣甘蓝、小松菜、京菜、青梗菜、花椰菜、绿花菜以及药草之外的十字花科蔬菜。
    4.    其它菊科蔬菜指除牛蒡、婆罗门参、洋蓟、菊苣、苦苣、筒蒿、莴苣以及药草之外的菊科蔬菜。
    5.    其它伞形花科蔬菜指除胡萝卜、欧洲防风、欧芹、芹菜、鸭儿芹、香料以及药草之外的伞形花科蔬菜。
    6.    其他茄科蔬菜指除番茄、红柿子椒、以及茄子之外的茄科蔬菜。
    7.    其它葫芦科蔬菜指除黄瓜、南瓜、越瓜、西瓜、香瓜、以及甜瓜之外的葫芦科蔬菜。
    8.    其它蔬菜指除芋类、甜菜、甘蔗、十字花科蔬菜、菊科蔬菜、百合科蔬菜、伞形花科蔬菜、茄科蔬菜、葫芦科蔬菜、菠菜、竹笋、黄秋葵、姜、豌豆(未成熟,带豆荚)、扁豆(未成熟,带豆荚)、毛豆、蘑菇、香料以及药草之外的其他蔬菜。
    9.    其它陆生哺乳动物指除牛和猪之外的陆生哺乳动物。
 
 
 
来源:http://www.mhlw.go.jp/topics/yunyu/hassyutu/2009/dl/090928-1.pdf
 
厦门WTO工作站译
2009.10.23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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