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及海外投资对资源匮乏的日本而言是立国之本。日本政府于1950年出台了《贸易保险法》,在该法的基础上制定了贸易保险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对外贸易及对外投资的风险,对日本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起到了良好的保驾护航作用。
在国家建立贸易保险制度的同时,日本企业对风险更加敏感,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将其作为一项战略纳入企业整体战略框架中,积极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以消除或降低损失。
信用风险防范措施
日本企业进行对外贸易或投资过程中,对国外市场及合作企业的信用状况无法做到全面把握,因此,在产品质量、履行合同、货款结算、交货方式等方面存在众多不确定性因素。日本企业应对上述信用风险采取的措施如下:贸易保险制度。贸易保险由日本贸易保险公司及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公司等多家民营保险公司共同提供服务。对于海外业务较多的企业而言,一般会选择日本贸易保险公司提供的全套保险组合,此组合成本较低,但覆盖险种全面。当然,日本企业在选择具体险种时,也会对成本与风险进行权衡比较,以期用最小的投入通过转嫁方式将风险化解。贸易信用证(L/C).信用证交易方式也是对外贸易活动中经常利用的一种避险措施。但由于进口方须承担一定的费用,能否使用信用证交易方式依具体的贸易关系而论,近年来信用证的使用呈下降趋势。
汇率风险防范措施
日本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历过三次较大的本币升值。在对外贸易及投资活动中,如何规避汇率风险已成为日本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通常日本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加快海外转移,强化海外生产体制,扩大多边贸易。日本企业充分利用日元升值带来的优势,建立全球化生产体制,同时,提高当地零部件采购比例,培育当地合作企业,扩大多边贸易。这样既可以提高对汇率变动的抵抗能力,又能够建立全球化的内部分工体系,还可以带动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出口。
扩大日元结算。外汇风险主要存在于对外交易使用外币时,如果使用本国货币来结算,则可以避免外汇风险。因此,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企业采用日元结算的交易不断增加,特别是在进口方面,日元结算率已由1986年的10%上升至2004年的25%.
外汇资产平衡。上世纪80年代中期,日本许多跨国公司开始在欧洲等地设立金融运营公司,从企业全局考虑通过对冲和债权、债务调整等,对外汇资产进行管理和平衡。但这种措施仅限于跨国企业,对中小企业则难以适用。
反向交易平衡。日元升值有利于进口而不利于出口。因此,日本既有进口又有出口业务的大企业,主要是综合商社,采取了减少出口,扩大进口的措施来规避日元升值带来的风险,维持公司的盈利。但这种方法适用企业也较少,只有约4%.
突发风险防范措施
贸易或投资国的政局变动,贸易、投资及汇率管理等经济政策突变都会导致贸易或投资环境发生巨大改变,这种风险难以预测,也不是单个企业的薄弱力量所能解决的,可以说是企业海外投资最棘手的风险之一。复杂的经营环境对企业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日本企业的对外投资风险管理体制也是源于此建立起来的。此外,企业海外投资还面临着劳资纠纷以及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
应对上述风险,关键在于风险预防。日本企业大多设有信息收集部门,提前做出科学的分析与预判,或者在风险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内与本部取得联系,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此外,分散投资、海外投资保险也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有效措施。
其他风险防范措施
知识产权风险。日本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定了缜密的中长期技术管理及利用战略。一般来说,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新技术在海外可能被指控为侵权,由此不得不做出巨额赔偿或被判令禁止生产,从而导致投资失败。二是不了解当地法律法规,新技术无法取得有效的法律保障,导致技术流失;信息安全风险。一部分日本企业采用日本信息处理开发协会实施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简称ISMS)认证标准”来对日常经济活动的信息系统进行监控,以防范信息安全风险。
日本经济产业省贸易经济协力局贸易保险课作为主管部门对《贸易保险法》具有解释权。随着国际金融、保险环境的巨大改变,日本政府一手独揽的贸易保险业务实现了民营化,政府只为创造企业主导的大环境建设而努力,即政府定位为只做企业无法完成部分,制定游戏规则,如根据形势变化新成立“资源能源保险”、“知识产权许可保险”机构,由官民共同推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