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为了增加欧洲葡萄酒的市场竞争力,已经引入了相关市场改革,但改革后的部分新规则受到了美国的抵制。
欧盟葡萄酒新法规中有一条是简化葡萄酒标签内容。欧盟高质量葡萄酒将基于产地原则制度,细分为两种:产地标识保护品牌(IGP)和原产地命名保护品牌(AOP)。无产地标识的欧盟葡萄酒标签可以只标明葡萄品种和收成年份。
转摘于中国葡萄酒信息网据位于威斯巴登的葡萄酒烈酒联邦协会称,美国已经拒绝进口只标注年份,没有产地来源的葡萄酒。显然,上述葡萄酒在欧盟国家是合法的,但美国法律不承认。欧洲葡萄酒企业委员会已将此问题提交欧盟委员会。
截至目前,葡萄酒烈酒联邦协会会员并未受新规影响,德国已经将欧盟葡萄酒新法规的推行至少延迟到2011年底。法国出口商则会大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