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据美国农业部APHIS网站消息,美国农业部的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正在修订7CFR 305条款内有害生物处理方法的法规,删除了法规内批准的处理方法和处理规程名单,并保留了实施处理和认证或者批准处理设施的一般要求。APHIS正在清除目前7CFR第三章中发现的其他领域的处理规程,而批准的处理规程将替代之并可在网站上的植物检验检疫处理手册内找到。
另外,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PHIS)还将建立一个新的进程以向公众提供通报处理规程更改的评议机会。
最后,APHIS正在对进口产品实施辐照处理方法要求进行统一,这些产品包括在美国夏威夷和美国本土州际之间移动的产品以及在果蝇检疫地区州际移动。
上述更改将简化和加快增补、更改以及移除处理规程的过程。该修订版最终措施已于1月26日公布于联邦纪事,并于2月25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