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韩国《食品卫生法》第19条及同法施行规则第12条的规定,韩国制定了2010年对进口水产品的特别检查计划。该计划公布韩国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对进口我国水产品进行11项的检查项目,具体如下:
1、检查项目:孔雀石绿,检查品种:31种(精密监控检查);
2、检查项目:硝基呋喃,检查品种:鳗鲡(精密检查50%包括中国台湾),黄花鱼(精密检查每件),活梭子蟹(精密检查50%),鲶鱼类(精密检查50%),虾类(精密检查50%),活中华米虾(精密检查每件),鲫鱼类(精密检查50%),泥鳅(精密检查50%);
3、检查项目:结晶紫,检查品种:鳗鲡(精密检查每件),鲶鱼类(精密检查50%),虾类(精密检查50%),活中华米虾(监控检查50%);
4、检查项目:激素类药,检查品种:鳗鲡(精密检查50%),泥鳅(精密检查50%),梭子蟹(精密检查50%);
5、检查项目:氯霉素,检查品种:鱼类甲壳类(精密检查与抽样检查);
6、检查项目:二氧化硫,检查品种:冷冻冷藏蟹(精密检查每件),虾(精密检查每件),冷冻虾(精密检50%);
7、检查项目:一氧化碳,检查品种:冷冻罗非鱼(精密检查每件),冷冻冷藏鲱鱼(精密检查每件);
8、检查项目:亚硝酸钠,检查品种:熏制大马哈鱼(监控检查每件);
9、检查项目:硫丹,检查品种:泥鳅(精密检查每件);
10、检查项目:喹乙醇,检查品种:鲤鱼类(精密检查50%);
11、检查项目:氟苯尼考,检查品种:黄花鱼(精密检查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