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乐平 通讯员 苏晓春)近日,欧盟加严了对输欧动物源性食品外包装标识的查验,导致我国输欧部分肠衣因外包装标签和唛头标记不符合欧盟要求而在荷兰鹿特丹港被扣留。根据欧盟《 Reg. 2004/853 关于几种动物源性产品外包装标签和唛头的要求》的相关规定,输欧动物源性食品除注明品名外还必须标识生产厂家所在国家的名称、工厂的注册号码等相关信息,根据不同的动物源性产品的特性,相关标识可以直接应用于产品包装上,或在包装上打印出来,也可以用牢固的材料制成不能除去的标签。
为了保证输欧动物源性食品外包装标识符合欧盟相关要求,检验检疫部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与欧盟要求通知企业,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欧盟2004/853/EC号法规要求实施,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检验检疫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输欧肠衣等动物源性食品的查验工作,符合欧盟要求的才允许放行,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和教育,要求企业强化自我管理,避免在加施外包装标签和唛头标记时出现纰漏,确保输欧动物源性产品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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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 Reg. 2004/853 关于几种动物源性产品外包装标签和唛头的要求(参考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