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6日,欧洲食品安全局根据欧洲委员会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科学委员会(ANS)被要求重新科学评估姜黄素(E100)作为一种食用色素的安全性。
姜黄素(E100)是欧盟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国际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于1974年,1978年,1980年,1982年,1987年,1990年,1992年, 1995年,2000年,2002年和2004年,欧盟食品科学委员会(SCF)的1975年。 1975年缔结的SCF的一个可接受的每日摄入量(ADI)可能不成立,但尽管如此姜黄素是在食物中使用可以接受的。JECFA在2004年0-3 ADI公司的分配毫克/公斤体重/天。
姜黄素包括三个主要色素成分。它基本上包括姜黄素即着色原则(1E中,6E条)-1,7 -二(4 -羟基- 3 -甲氧基苯基)七溴- 1,6 -二烯- 3,5 -二酮及其desmethoxy和之二- desmethoxy衍生物。
动物研究中的姜黄素动力学表明,姜黄素似乎是通过粪便迅速代谢和排泄。在人类的研究也表明,不大可能在体内有高浓度的姜黄素,即使摄入高达12 000毫克/人的剂量,对体重60公斤的人也仅相当于200毫克/公斤。
小组认为,通过对姜黄素的积极成果提供了多种不同的适应症,并在体外对体内遗传毒性试验,特别是那些检测染色体畸变和DNA加合物不应该被忽视,而且在体内遗传毒性研究提供不足以消除关切的遗传毒性。
小组指出,姜黄素规格根据委员会指令2008/128/EC和JECFA的不同,关于可用于提取和纯化姜黄素在商业和材料的最高水平允许溶剂,并就所允许的最大值铅含量(这是≤10毫克/公斤和≥2毫克/公斤),并就其他金属给出。
原文阅读:http://www.efsa.europa.eu/en/scdocs/scdoc/16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