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游戏规则是,你越专业,越积极地应诉,他们的执法机构,你的竞争对手越会尊重你。”历经3年零11天的诉讼之路,陈伍胜昨天这样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中国企业第一起因知识产权贸易壁垒状告美国联邦国际贸易委员会(下称“ITC”)的案件经过多次抗争,最终获得胜诉。这是中国企业首次诉美国政府机构获得全胜。
中国温州民营企业通领科技集团(下称“通领集团”)就是那家中国企业,陈伍胜则是企业的董事长。
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陈伍胜如此谈及告倒ITC的感受:“我下定决心,用美国市场赚得的利润,来支持美国的官司,坚决保住美国市场。”
自2004年1月起,通领集团生产的漏电保护断路器(GFCI)开始销往美国市场。美国500强莱伏顿公司先后于2004年、2005年以侵犯其相关专利为由,分别起诉通领集团和美国经销商。2007年7月10日,美国新墨西哥州联邦分区法院下达判决书,通领集团等被告胜诉。这被称为中美知识产权官司中国企业胜诉第一案。
2007年8月16日,美国莱伏顿的行业同盟帕西西姆公司,又以专利侵权为由,将通领集团等4家中国企业诉至ITC,要求对来自中国的GFCI产品进行专利侵权的相关调查,同时向美国纽约联邦北部分区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2009年3月30日,ITC裁定通领集团侵犯帕西西姆公司的相关专利,并向美国海关下达了有限禁止令,禁止通领集团等中国制造商生产的涉案GFCI产品通过美国海关进口。
2009年9月17日,通领集团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起诉ITC,并于近日打赢官司。
在陈伍胜看来,美国的ITC就是一个贸易保护的机构。“由于ITC对本国企业起诉国外企业,立案是没有门槛的。所以,很多的美国企业滥用了这种知识产权的权利,恶意诉讼竞争对手。”他说,“这些企业动用很多销售代表,去供应商那边游说,排挤中国企业,达到长期垄断地位获得了超额利润。这对美国本地的消费者是不公平的。而中国企业的积极应诉,会让美国消费者获得好处。”
长达六年的官司,已经使通领集团在美国市场的份额由10%下降到了8%.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调查副专员夏翔对记者表示,中国企业都在自主创新,如果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比本地产品要好或者先进,后者的产品就会受到影响。
负责此次应诉的律师代表方蕾对记者说,此次胜利的意义不仅仅是通领集团一家企业得以成功打破贸易壁垒,开拓美国市场,对其他中国企业更有鼓舞激励的作用。“我们的底气来源于通过对企业提供的产品样品解剖分析,通领确实有自己的核心技术。”
陈伍胜建议称,ITC规格高于美国商务部,中国也应该设立一个与ITC对等的机构。
中国商务部已于上月设立正部级的国际贸易谈判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