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经济、工业和就业部拟修订2006年10月19日关于在某些食品生产中加工助剂的使用的法令。该草案授权使用法国食品安全局(AFSSA)最近批准的过氧乙酸。草案根据相互承认原则授权使用已在丹麦评估过的2种酶。因为两种过程化学等价,草案使次氯酸钠的使用要求与清洗鲜切水果使用的氯气规定一致。文件还规定了消费者信息要求及谷氨酰胺转胺酶再生产品标签要求,以回应欧盟委员会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
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0/tbt/fra/10_3102_00_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