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讯: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9月21日发表谈话称,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依法采取的,符合世贸规则。
商务部网站发布的这篇新闻稿还指出,中方将仔细研究美方提起的磋商请求,并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9月20日,美国将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
商务部自2009年9月27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年8月30日商务部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补贴,自8月30日起对其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期限5年,税率从4%到30.3%不等。
2010年9月26日,商务部公告称,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并将从2010年9月27日起对其征收反倾销税,终裁对所列美国大部分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率相比初裁的64.5%的倾销幅度调整为51.8%反倾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