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安输发1021第1号通报:根据2011年3月30日发布的食安输发0330第1号通报(于2011年10月14日修订为食安输发1014第1号通报)中"依据食品卫生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对食品实施命令检查",通过对相关产品所采取的调查的情况来看,违反原因已经查明,因此将取消对于中国产木耳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简单加工)中联苯菊酯含量的强制命令检查,今后将根据2011年3月30日发布的监视检查计划,对上述企业所生产食品的相关检查项目依照通常的监视检查体制进行检查。对于实行自主检查的进口商,仍然按照原有检查体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