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验局(APHIS)正就拟议允许中国大陆砂梨(沙梨)进口至美国的建议向利益相关方展开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14日。据悉,按照美国法规,允许从中国大陆进口鸭梨(白梨)和香梨,但是禁止进口砂梨。
作为进口条件,来自中国大陆可能有东方果实蝇地区的砂梨必须经过一系列系统程序要求,包括登记生产地和包装地,非虫害繁殖材料来源,由中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进行病虫害检验检疫,以及商业托运中的水果包装、保护措施、标签等。此外,可允许从中国存在果实蝇的地区进口砂梨至美国,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生产地和包装地有适当的检测系统,果实蝇和梨必须进行过冷处理。所有来自中国的梨都要求必须附有一份植物检疫证书,声明满足所有的进口条件,需托运的梨都经过检验,并无发现任何检疫性有害生物。
APHIS称,若检测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超过一定的持续时间(鸭梨和香梨都为超过5年),中国大陆必须立即采取一定的针对鸭梨和香梨的缓解措施。因此,缓解措施都仿效鸭梨或香梨进口措施,但有一处显着区别。APHIS目前限制进口产自北纬33度南部,有东方果实蝇存在地区的鸭梨和香梨,但是授权进口来自中国任何地区的砂梨,包括来自北纬33度以南的地区。综上所述,生长于北纬33度以南地区的梨必须采取额外的缓解措施,以解决因东方果实蝇可能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