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巍)沙巴克矿泉水被商评委获准注册,美国咖啡连锁品牌星巴克对此提出异议。
记者上午获悉,一中院已经受理星巴克起诉商评委的商标核准注册纠纷案。
星巴克公司称,该公司1985年成立于美国华盛顿。自1998年进入中国以来,其"STARBUCKS"和"星巴克"商标也随着该品牌进入中国。该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目前已在中国境内拥有上百家门店。
2003年7月16日,夏某申请在矿泉水等商品上注册"沙巴克"商标。异议期内,星巴克认为沙巴克商标与该公司注册在先的"星巴克"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易产生不良影响,违反《商标法》的规定。
星巴克公司还认为,沙巴克商标是对其驰名商标"STARBUCKS"和"星巴克"商标的摹仿、抄袭,这一行为同样违反《商标法》的规定。星巴克公司请求商评委认定"星巴克"商标为咖啡馆、咖啡店服务及咖啡、咖啡饮料商品上的驰名商标。
商评委认为,"沙巴克"与"星巴克"首个汉字不同,"沙"与"星"在读音、字形、含义上均差异显著,对相关公众不致产生混淆及误认,不足以认定沙巴克商标是对"星巴克"商标的抄袭摹仿。同时,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沙巴克商标申请日前,"星巴克"商标已在中国达到驰名程度。 商评委因此对星巴克公司的主张未予支持。
星巴克公司不服商评委异议复审裁定,以其申请异议复审中的理由向一中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