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9日,卫生部公开征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附录A中L-半胱氨酸盐酸盐等55种食品添加剂的技术必要性和安全性评价材料。并表明,对于上述食品添加剂品种中已无技术必要性或安全性存在问题的,将组织重新评估和审查,并按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理。即,对于这55种添加剂,如果没有安全性和技术必要性材料,将不允许再在中国食品工业中使用。
接到通知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及时将文件转发各骨干会员企业,并对安全性材料提出了格式和内容的统一性要求、同时提供了技术必要性文本范本。还根据企业的生产类别和产品情况进行了分组,督促企业充分合作,在工作组层面完成了资料提供工作,并按通知要求将收集到的资料及时反馈给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