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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对鲶鱼监管权的移交工作表示不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4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674    评论:0
导读

6月12日,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GAO)发布报告称,鲶鱼监管权的移交工作缺乏效率且花费成本昂贵。美国2008年农业法案将鲶鱼的监管权力由美国FDA移交到了美国农业部的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但此后美国农业推迟了移交计划的实施时间。


    6月12日,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GAO)发布报告称,鲶鱼监管权的移交工作缺乏效率且花费成本昂贵。美国2008年农业法案将鲶鱼的监管权力由美国FDA移交到了美国农业部的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但此后美国农业推迟了移交计划的实施时间。

    在过去的十年间,进口鲶鱼已对美国国内的鲶鱼市场造成了较大冲击,鲶鱼进口量从2002年占市场总量的2%,上升到了2010年占市场总量的23%.美国国内鲶鱼生产商对此表示不满,认为进口鲶鱼在品种上与美国所定义的鲶鱼存在较大差异,养殖环境也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因此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美国密西西比州(美国国内鲶鱼的主要产地)参议员已要求美国农业部在三年内重新制定并实施关于鲶鱼的新的检查计划,要求对进口鲶鱼和国产鲶鱼实施统一标准,以保护国内鲶鱼生产者。但对于新的检查计划中各项指标的制定上,美国国内还有较大分歧,美国国家海洋渔业局(NMFS)认为化学物质与药物残留是养殖鲶鱼存在的主要风险,但白宫政府预算办公室则建议FSIS将微生物污染尤其是沙门氏菌污染定为主要的检查指标。

    GAO在报告中认为,自2009年起,FSIS平均每年需要花费1540万美元用于开发该项新的检查计划,预计2012年还要额外增加440万美元,但从目前取得的效果来看,该计划进展相当缓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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