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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制订食品中熏蒸剂氧化丙烯的残留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28    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浏览次数:658    评论:0
导读

6月8日,美国环保署发布通报,拟制订部分食品中熏蒸剂氧化丙烯(Propylene oxide)残留,包括其代谢物和降解物的许可限量。当作为采摘后熏蒸剂用于以下商品内或表皮时,通过测量氧化丙烯(Propylene oxide)限量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6月8日,美国环保署发布通报,拟制订部分食品中熏蒸剂氧化丙烯(Propylene oxide)残留,包括其代谢物和降解物的许可限量。当作为采摘后熏蒸剂用于以下商品内或表皮时,通过测量氧化丙烯(Propylene oxide)限量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最大残留限量如下:可可豆粉 200 mg/kg;干可可豆200 mg/kg;无花果 3.0 mg/kg;干蒜头 300 mg/kg;葡萄干 1.0mg/kg;干药草和香草19组 300mg/kg; 松果 300 mg/kg;坚果14组 300 mg/kg;花生除外的加工坚果仁 300mg/kg; 干洋葱头 300mg/kg; 开心果 300 mg/kg李梅脯 2.0mg/kg.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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