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3日,欧盟发布公告称,由于成员国内企业合作有限以及缺乏代表性的样本,委员会不能评估如果取消反倾销措施,成员国内企业遭受的实质性损害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塑料袋的反倾销措施,并终止此前对华塑料袋的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39232100、ex39232910、ex39232990下。
2010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袋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2011年9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塑料袋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