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3日华盛顿消息,美国农业部(The 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s ,USDA)动植物卫生检验局(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Service ,APHIS)拟就更新和简化关于种植用植物进口的法规提出了一些修订建议。
APHIS植物保护和检疫项目副负责人Rebecca Bech称,在过去20年里,国外植物的进口量增长迅猛,而一些法规并没有更新。这些拟议的修订对放开某些限制、更新现有规定,使法规更易于理解和执行是很有必要的。
建议的修订包括要求某些包衣或颗粒种子需申请进口许可证,来自已知有马铃薯孢囊线虫的国家的植物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上提供额外声明(alternate additional declaration)。拟议的法规还修改了针对某些国家的具体条款,以确保其反映不同地方受检疫性害虫影响的最新信息。例如,由于菊花白锈病的存在,APHIS将土耳其加入禁止进口某些植物的国家列表;从加拿大进口的某些植物需提供额外条件以证明洋李痘马铃薯Y病毒(plum pox potyvirus)是否存在;规定从荷兰进口康乃馨的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