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国际控股公司(下称“双汇”)收购美国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Smithfield Foods ,下称“史密斯菲尔德”)的超级大单,等待监管机构审查的风险是多大?
最新的监管文件显示,双汇同意,如果交易因监管或反垄断原因无法完成,将向史密斯菲尔德支付2.75亿美元的分手费,相当于交易现金的5.9%。不过,其中不包括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反对。
该超级并购案消息一出,各路噪声随之而来。5月30日,路透社报道特别指出双汇董事长万隆间接与高层官员的紧密联系。此前一天,一名美国国会议员就食品安全问题对该案表示反对。
这为初定于今年下半年完成交割的交易带来风险。
5月29日,双汇与史密斯菲尔德达成协议,前者以每股34美元支付大约47.2亿美元现金获得其全部流通股,加上承担前者的债务份额后,该收购案总计涉及资金达71亿美元,将是中企收购美国公司的最大交易案。
从事中美并购交易多年的律师告诉本报记者,该案目前在美国将遇到的主要监管风险是CFIUS审查,以及美国司法部(DOJ)与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反垄断法审查。
“按照之前的经验,CFIUS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外界不清楚审查过程,通过的可能性很难估计。”君和律师事务所纽约分所合伙人郝勇向本报记者表示。但他说,中美在食品行业的贸易与投资很频繁,从这方面来看则有积极因素。
“我们还刚开始审批程序,需要等待看这一切将如何进行。”史密斯菲尔德董事长兼CEO拉瑞·波普(C. Larry Pope)5月29日在投资者电话会议上透露,将尽快向CFIUS 递交审查申请。
美方国家安全审查
“CFIUS是唯一需要担忧的问题,但我们并不认为这很严重……该交易将保留老的史密斯菲尔德,仅仅是增加新的市场机会。”波普试图淡化美国人对该交易的恐慌。
收购方双汇国际是国内上市公司双汇发展的主要股东。双汇国际的最大股东是鼎晖投资,其旗下的四只基金共持有33.7%的股权,高盛持股5.2%,新加坡淡马锡持股2.8%。新天域占4.2%。
“收购方的背景是CFIUS审查时可能包含的因素。” 德汇律师事务所(Dorsey & Whitney LLP)纽约办公室合伙人潘惜唇律师告诉本报记者。
她指出,实际上CFIUS意在审查所有对国家安全与关键基础设施存在的威胁,并不一定只针对科技、军事类公司。如果该公司存在政府合同,或者其设施接近军事基地,CFIUS有可能否决或部分拒绝,提出整改要求。
史密斯菲尔德总部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史密斯菲尔德市,但其制造工厂遍布全美,美国中西部地区有大量农场向其直接供应猪肉。分析师乔恩·加费尼(Jon Gaf
ni)表示,美国政府可能会关注其农场所在地及政府供应合约,并要求不提供给中方。
半年多前,三一集团旗下罗尔斯公司(Ralls Corporation)建设风电场一案,就以与一海军基地接近为理由被否决。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郝勇则强调,这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协议中并没有双汇进入美国市场的说法,但CFIUS审查时看重的是有涉足美国食品行业的能力,“‘国家安全’并没有清晰的定义,CFIUS很有可能将公共健康、经济安全等囊括到国家安全中去。”
CFIUS是美国一个跨部门机构,由财长担任委员会主席。在正式向CFIUS递交书面申请后的30天内,后者会给予审查结果通知,有时候则会因各种原因展期。
反垄断法等其他问题
反垄断法也是一大风险。
史密斯菲尔德是全球最大的养猪及猪肉生产企业,2012财年净利润为3.61亿美元。而双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河南双汇投资发展公司的主要股东,后者是以肉类加工为主,是中国最大的肉类产品上市公司,其总资产达200亿元。
“在反垄断审查方面,我没有任何担心,双汇在美国没有任何业务。”波普在电话会议中表示。
但郝勇指出,反垄断法并非仅仅适用于同时在美有业务操作的两家企业。根据美国HSR反垄断改进法,一旦收购方将拥有被收购方的资产、投票权股票等超过7090万美元,就自动触发HSR的审查。该数字每年不断更新。
潘惜唇表示,反垄断审查不仅会看收购方本身的市场占有率,同时也会审查其上下游企业、子公司、母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整体情况。
此外,中国方面也将就国家安全和反垄断问题对该案进行审查。此前,有报道指出,史密斯菲尔德意在出口中国市场,由于美国并不禁止在猪肉中使用瘦肉精,而中国方面严格禁止,因此这将有可能使得该并购案在中国遭遇阻挠。
对此,波普明确表示:“从今年6月1日开始,史密斯菲尔德已经在其生产的一半产品中停止添加瘦肉精。”
郝勇解释,这应该不会影响到该并购案的审批程序,只是在未来经营中,双方都需要和各自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FDA)进行沟通,符合各自市场的产品需求。